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和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与管理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238-2023,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原《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与管理规程》DBJ/T13-238-2016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与管理标准DBJ/T 13-238-202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