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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类似业绩录入需要上传发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0 11:19:56 浏览次数:679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健全和完善类似业绩的录入工作,为招投标活动提供真实有效的类似业绩参考数据。经研究决定,评价系统中类似业绩的项目信息申报需要上传工程总造价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税控开票软件系统上的发票打印扫描件),已经录入系统生效的类似业绩,将开放1个月的补传时间,超过一个月未进行发票补传或补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该业绩将失效。审核部门不对上传的发票进行审核,但须核对上传发票的金额。

 

 

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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